日本雇佣上的法律问题
外国企业在日本招募员工、开展经营時,必须高度重视日本劳动法(如《劳动基准法》、《劳动契约法》)项下严格的劳动者保护规制。日本的劳资纠纷往往涉及巨额的追偿风险,因此提前了解以下核心法律问题至关重要。
第一,极其严格的解雇限制原则(解雇限制)
与许多实行“自由解雇(Employment at-will)”的国家不同,日本法律对企业解雇员工有着极其严苛的限制。依据日本《劳动契约法》,解雇若未能具备“客观合理理由”并符合“社会通念上的相当性”,将被法院直接判定为滥用解雇权利而宣告无效。在实務中,企业如果仅凭员工“能力不足”或“业绩不佳”进行单方面解雇,极易面临败诉风险,并被判决支付高额的无薪停工工资。
第二,强制性的法定工作时间与严厉的加班费索赔
日本法律规定,法定工作时间原则上为“每日8小时、每周40小时”。如果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、深夜(22:00至次日5:00)或法定节假日加班,必须依法支付加成加班费(割増賃金)。近年来,日本加大了对未支付加班费(残業代不払い)的打击力度,若处理不当,企业可能面临员工乃至劳动基准监督署(劳监署)发起的集体追偿与行政罚款。
第三,法定的社会保险强制加入义务
在日本,无论股东或母公司背景如何,只要是在日本设立的法人(株式会社或合同会社)或是常驻员工达到法定标准的营业据点,均有法律强制义务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加入全套社会保险(包括健康保险、厚生年金保险、雇用保险及劳动灾害补偿保险)。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相应比例的保费,不得以“员工自愿放弃”为由免除该法定义务。
第四,工作规则(就业规则)的制定与申报义务
依据《劳动基准法》,在日本境内雇佣常时员工达到10人以上的企业,必须依法制定《就业规则》(就業規則),并在征求员工代表意见后,向管辖的劳动基准监督署进行法定申报。就业规则相当于企业内部的“劳动宪法”,对于明确薪酬、工时、奖惩及退职等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、防范未来用工风险具有核心的法律防线作用。
